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第六采气厂2018年气井主控阀门维修作业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气厂,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物资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要求服务单位对第六采气厂气区范围内2018年度开展气井井口主控阀门维修服务,中标人提供人员、车辆及维修所需的所有材料,开展施工作业。作业量预计为100台次,较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需要1个中标人。
2.2服务区域为第六采气厂生产区域内(陕西省定边、靖边、志丹、安塞和延安宝塔区等境内)。
2.3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2.4本项目计划投资65万元(含税、含HSE费用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含有下列两项中一项:采气井口带压维修、机械式不丢手带压更换气井井口主控阀门。
3.2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石油技术服务类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含修井业务。
3.3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无资不抵债情况。(注: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上必须有相应审计机构加盖公章或审计章,否则否决投标)
3.4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期限内计算),具有类似气井主控阀门维修或带压更换作业业绩 (提供合同及验收结算资料),本项目业绩仅指气井井口阀门维修及带压更换业绩,不包括站内阀门、注水井阀门、采油树阀门维修及更换业绩。
3.5投标人应以自有队伍参与投标,不允许以挂靠或其他任何形式投标,人员及设备必须符合招标文件附表1要求。
3.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函件应在有效期内且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两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投标人承诺具有独立处理现场公共关系的能力。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较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11月26日至2018年1月2日(法定假日及双休日除外),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处天朗经开中心二层)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只接受刷卡或电汇(采用电汇汇款时必须在银行付款单“摘要”栏或“用途”栏中注明“ZY17-XA403-FW026标书费”)。


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103268089610
行    号:1047910035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19日9 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中国石油招标中心(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处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cnpcbidding.com和www.chinabidding.com.cn  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8年1月19日9 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招标中心(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处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八、费用承担

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气厂
联系人:吴百勇              
电  话:029-8650513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公司
联系人:黄波   
电  话:029-68934557 
电子邮件:hbo2_cq@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物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