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安吉县县城污水处理二厂三期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S201708114844-2
公告日期: 2018年01月11日
截止日期: 2018年01月30日
招标机构: 安吉县县城污水处理二厂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
联系方式: 请登录查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编号:JS201708114844-2)的安吉县县城污水处理二厂三期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经安吉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安发改投【2017】221号文件、安发改投【2017】486号文件批准建设,并已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对安吉县县城污水处理二厂三期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安吉县递铺街道赵家上村(环城北路以北,灵峰北路以东)
工程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在原日处理4万吨污水能力的基础上,新建相关构筑物和安装污水处理相关设备,新增规模为日处理6万吨污水能力,污水处理采用“预处理+MSBR+混凝沉淀+纤维滤布过滤+次氧酸钠消毒”的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具体包括:(一)新建各类构筑物,具体有粗格栅及集水池1座(10万m³/d)、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1座(6万m³/d)、调节池一座(6万m³/d)、MSBR池1座(6万m³/d)、混凝沉淀池1座(6万m³/d)、纤维滤布滤池1座(6万m³/d)、污泥池1座(10万m³/d)、消毒池1座(10万m³/d)等,构筑物合计占地23044平方米。(二)新添置(改造)相关设备设施。具体包括格栅、闸门、压榨机、提升泵、搅拌机等设备及配套的配电装置、曝气装置、各类阀门等器件的添置安装。(三)实施相关道路、绿化等配套市政工程。
招标范围:整个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其以上等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具备综合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②总监任职工程数量符合湖建发(2009)233号《湖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市场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监理人员配备要求:监理项目班子人员配备参照湖建发(2009)233号《湖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市场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注:①报名单位必须为安吉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成员
②本项目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时间与程序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与程序
 (1)投标报名时间与程序:请于2018年1月11日 9:00 时至2018年1月30日16:00时。报名人自行登录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
 (2)招标文件及图纸获取时间与程序:报名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名单位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300元,于开标当天缴纳给招标代理公司。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社保缴费凭证原件,总监理工程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出席。如无法出示以上原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授权代理人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社保缴费凭证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以近5个月内任意一月社保缴费为准。
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投标保证金相关手续(必须按操作流程关联项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ajztb.com)及浙江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具体网络技术支持请咨询新点软件工作站,联系电话:0572-5352835。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