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黄埔电厂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第二十一批招标(第3包:进口小型工艺阀、进口仪表阀)采购
招标编号: 0724-1800C30N0111/03
公告日期: 2018年01月16日
截止日期: 2018年01月22日
招标机构: 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
联系方式: 请登录查看
项目名称:黄埔电厂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第二十一批招标(第3包:进口小型工艺阀、进口仪表阀)采购
招标编号:0724-1800C30N0111/03
日    期:2018年01月15日
1、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黄埔电厂)。
(2)项目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庙头。
(3)项目规模:2台4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 数量/单位(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0724-1800C30N0111/03 进口小型工艺阀、进口仪表阀 1批(小型工艺阀、仪表阀约1719套、网笼探头约16套)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投标人不允许存在法规规定的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行为以及投标无效的情况,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或被否决,招标人有权没收其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当于ISO9000系列标准)。
(7)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销售与所投标的类似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如为经销商、代理商,应出具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有效授权书或代理协议,同一家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制造商直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要同时提供工艺阀实物样品和仪表阀实物样品各一个(供货范围内较高压力温度工质型号的阀门实物样品),并用不锈钢标示牌标明投标人名称、厂家名称、型号等相关标识。并提供每种型号阀门选型样本彩图。
(8)投标人在报名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接受投标报名。
(9)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被查询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告知函有效期需超过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若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评标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2业绩要求
(1)从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投标人所投产品至少有3个单机容量350MW及以上火力发电项目同类设备(每个项目设备数量不少于100个)的国内运行业绩(注:运行业绩是指2013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业绩),并经过1年安全可靠运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为投标人所提供的品牌产品业绩;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且所提供的业绩材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
4、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按本公告的要求编写并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和申请文件后方可报名。
投标申请人须递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纸质《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申请文件(采用WORD和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各壹份,PDF格式文件必须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否则投标报名无效。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报名无效。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5.1、招标公告日期及投标报名的安排:
公告日期:2018年01月16日-2018年01月22日。
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01月16日-2018年01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投标报名方式: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必须同时按本公告后附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并递交报名申请资料后方可报名。
地点: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接受报名的窗口见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或网站上的安排。
5.2、投标人报名及审查相关事务的流程:
①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及其附件(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②按公告要求报名——③等候来自国义招标的可办理购标手续的通知——④按要求办理购标事宜
5.3、在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是否满足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进行书面澄清(不论澄清结果如何均不会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报名)。
5.4、当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5.5、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5.5.1、招标文件售价:具体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5.2、发售时间:具体日期另行通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注意:对于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文件的,请投标人务必在①提交了合格的报名申请文件,和②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6、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售标除外),可按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查询: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张工/赵工
(2)招标人名称: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胡工
7、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或联系人应经常留意并检查投标报名申请表中所登记的电子邮箱,以便及时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项目相关通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