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落实《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根据《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四批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国制造2025”专项)的通知》(甬财政发[2017]1021号)、《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一批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国制造2025”专项)的通知》(甬财政发[2018]183号)等文件精神,我县下达了2018年度第一批市级专项资金2116万元,用于补助(奖励)军民融合、智能制造、单项冠军等项目,获得补助(奖励)企业具体为如意股份、东方日升、佳博刷业、得力集团、华成阀门、光明橡塑、建新赵氏。